Q1:安管人员“担任职务”如何变更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安管人员“担任职务”变更流程进行了优化,即日起,无需再向指定邮箱发送申请材料,企业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搜索“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变更”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办理,“变更内容”统一选择“人员姓名变更”,并保持“原人员姓名”和“现人员姓名”内容一致,同时上传企业出具的有效情况说明即可完成申报。注意:安考A证“担任职务”需从“非法人”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的,请先完成原法定代表人A证“担任职务”变更。
例如:某企业更换了法定代表人,由“张**”变更为“李**”。“张**”和“李**”的安考A证“担任职务”均需变更。首先提交“张**”安考A证变更申请,上传“情况说明 +毕业证+职称证”。“张**”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提交“李**”安考A证变更申请,上传“情况说明 +营业执照”。
Q2:安考A证“调入”业务已显示完结,为什么一直查询不到新的电子证书?
同一企业只能有一人的A证担任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出现此种情况多为该企业已有A证担任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请参照问题一中的步骤变更“担任职务”。
如果安管人员业务提交不了,可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以下方法自查:
自查方法:逐一点击安管人员事项下所有办理项的“在线办理”,如存在“小铅笔”图标的办件,删除后即可解除系统提示。(二)跨省调入时“接口参数中所推送证照业务数据的...,无需进行校验!”
自查方法:逐一自查系统内填报的原省份安考证书照面信息是否准确,包括:证书编号、类型、发证时间等。
Q4:为什么已提交安管人员“信息补录”,全国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仍查询不到证书信息?
信息补录后不会自动核发新版电子证书并推送数据至全国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企业需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并核发新版电子证书后,方可在全国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查询到证书信息。
Q5: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怎么进行自查?
微信小程序版:注意:自查后如显示“安管人员在其他省份存在有效安考证书,内蒙古安管人员相关业务将无法正常办理”,请致电0471-6945165或0471-6945092,向工作人员说明专职及持证情况,并按要求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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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官方微信)